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向下炒,向上炒

作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如果存心是賺小股東錢,到或向上炒定向下炒更方便?

交易成本中,包括0.004%的交易徵費,0.005%的交易費,0.005%的印花稅,同埋數量不定的佣金,多數存心是賺股東錢的大股東,自已本身都拥有證券行同財務公司,佣金可以忽略不計,但佣金以外合計0.014%的成本在交易時不能回避,因為抽水的是政府同交易所

要賺小股東錢,唯一方式是把產品向股東銷售,產品當然是股票,據說每張股票不論股數多少,印刷成本都是39仙,產品的來源可以是從小股東處收購,屬於貿易的一種,小股東的交易平台是要收費的港交所,因此賣比小股東一定要付出成本,如果向小股東收購,亦要付出成本同樣成本

賣出的成本不可避免,但買入的成本卻可以迴避,產品不用收購,自行生產就可以

講下收集技巧,假設市值10億公司的大股東持股50%,打算用人頭收集多45%的股票留待將來賣出,如果從小股東處收集,不計過百萬的佣金,固定成本是6.3萬,佣金流入自己公司的口袋倒不是問題,當然前提要唔升值先得,貨越少收購難度亦大,此時大股東持股95%

如果用另一途徑,先合股再供股再合,比如原有10億股,1手10000股,先1拆9成90億股,1手90000股,再10合1成9億股,成為9000股碎股,如此小股東就不能市價賣出,每人都會持手1份碎股,此時1供10,存心是想小股東不供,如果小股東唔供,大股東就持有49.5億股佔91.7%,小股東方持有4.5億股佔8.3%,效果差唔多,但不用成交,免手續費,此時再7合1成7.7億,(一定要質數,比如7,13等),每一名股東的9000股成為1285股,除唔盡的0.714股消失,比如1萬個小股東可白食7142股,大股東唔見0.714股而已,大股東供股的錢是向公司"借"的,到時叫公司在營運時蝕返比大股東就可以,過程中1個仙都冇出街,如果有小股東供股,營運時蝕返比大股東就係,再合再供就得,仲有小股東的1285股,如果再10合1,會再唔見5股

由此可見,通過正常手法收購股票,不但要蝕手續費,而且收購價越來越高,會有閒人搶貨,成本高難度大,第時賣出時,冇人托市賣出唔賺錢,相反,股價不斷向下,用碎股通行攻擊,小股東賣都賣唔切,無論大股東想買定係供,收集都無難度,加上收集的成本低,將來要賣時,可謂賣1股賺1股

再講下散貨技巧,托價手法不外乎左手交右手,由於要在公開市場交易,不計佣金,每次成本是0.028%,由此是按比例計,因此市值10億同市值1億,托價成本相差10倍,所以可以先忽略大市值股比人操作的可能性,而托價時間,估計只有前期一段短時間,比如原價是2仙的,手交托價到5亳後,比散戶自行買賣,自己則惜售,由於街貨少,股價自自然然就會上升,比如上到1蚊,再慢慢放出,即使最後跌到3仙,2仙成本賣出還是大賺

手交方式可能利用了T+2等方法,比如人頭間即日來回買賣,來回成交完後持股數不變,不用披露,又或者在市場賣買股票後,在兩日內在證券行私下調回股票,等或在證券行私下賣買後,等兩日先披露甚至寄平郵等,總之股票存在證券行中,掛名雖是大股東,但披露的是證券行,只要證券行持有的總股數不變,內部的所有權點變,根本冇人知,如果有人在公開市場扮增持,同時又在證券行減持,披露上只會顯示增持的消息

愚蠢的遊戲居然可以玩咁多年,正如賭場的勝率超過52.5%,都仲有人前仆後繼來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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