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點解咁熱心拒行強積金?原因甲係想將市民養老的責任外判出去,原因乙係政府可以由此令所有打工仔一個不留地趕入稅網
甲之前講過,現家講乙
(為了簡化計算,數字盡量簡化)
設一個打工仔年供6000蚊比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只收5%認購費同每年收戶口總值的1.5%,跟住冇其他(真係好優惠呀),每年增值10%
供款 總值 費用
第一年 6000 5614.5 85.5+300
第二年 12000 11697.9 178.1+300
第三年 18000 18576.7 278.5+300
第四年 24000 25773.2 364.2+300
第五年 30000 33539.8 510.8+300
第六年 36000 41954.9 638.9+300
第七年 42000 51072.6 777.8+300
第八年 48000 60951.7 928.2+300
第九年 54000 71655.7 1091.2+300
第十年 60000 83253.5 1267.8+300
我們可以發覺,第10年果年,打工仔供款6000蚊,扣左1567.8手贖費,即係供款26%,果d當然就係保險公司賺左啦(n年後,手贖費會多過佢每月供款,唔知佢有冇心理準備呢?)
保險公司收受利益要交稅,利得稅17.5%
咁政府可以假保險公司之手征打工仔稅
第一年征67.5,第二年83.7,第三年101.2.....第十年274.4
打工仔收入冇增加,政府收入卻年年增加,呢d就係唐唐話嘅增加稅基啦
只要打工仔一日唔退休,稅收增長100年都可以
另外...政府推廣自願供款中
如果有200萬個一樣的打工仔,第10年政府可以從中漁利5.5億,30年之後又增長到幾多億呢?
如果打工仔係中產或以上,佢可以申請免稅額(應該去申請,因為保險公司同佢交左),如果係草根,就要硬食
政府又同保險公司拉生意了,今次叫強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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