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長期持有可樂發達正確,李嘉誠長期持有和黃發達正確,邱德拔長期持有揸打發達正確,邵老六長期持有邵氏發達也正確,實際上多數在投資上取得最大成功的都是長期投資者,不過如果由發達要長期投資而逆推論說長期投資就會發達就很不正確而且非常不負責任
巴菲特似乎是認為因為可樂是好公司所以買入,而可樂至今仍是好公司所以無需賣走,所以看起來成了長期投資,其他人也是如此,但並不是為了長期投資而投資,而是未達到賣出的要求而沒有需要了結,他們投資之初已作出最終判斷---他們的投資是絕好的生意,在他們有生之年都會表現良好而且他們亦努力令它們經營得更好
因此你和他們買同一樣野一樣持有咁耐,同樣發了達,也不能莽講為"投資",你如果沒有明確的理由和目的,你只能叫做揸住筍野不知不覺發了達
引申出黎,你如果有明確的理由和目的而行動,最後卻輸了錢,也是"投資",只不過是做了正確的事,卻出現了不幸的結果
好似打仗一樣,你精心思索而作出的戰術判斷,卻會出現不同的最後結果,結果雖然各不相同,但戰術的正確性不應由結果來論斷
回到投資上,投資結果是斷定成敗的結論,但是作出的決定是否有智慧,是由內容判斷的,深思熟慮作出行動,一旦達到目標,不論成敗立即按計劃收手.在這裡時間長短不是問題,而是因素的變化及目標達成與否,不能因為成功的人剛好都是長期投資者的"結果"就認為長期投資實得而不去理會他們為何長期投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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